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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上市公司公告(3月17日)

点击次数:1    更新时间:2025-04-04 10:04:58  来源:od体育官网客服正版下载   

  浪莎股份600137):公司及关联方与河南健芝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无业务合作或品牌授权关系

  浪莎股份公告称,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河南健芝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内裤产品提及“浪莎”品牌产品。经核实,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从未与河南健芝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建立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品牌授权或产品生产关系。河南健芝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行为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无任何关联。

  3月16日,华纳药厂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手性药物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富马酸伏诺拉生《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并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平台公示。该原料药已符合国家相关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已批准在国内制剂中使用,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月16日,湘油泵603319)公告称,公司证券简称由“湘油泵”变更为“美湖股份”,证券代码“603319”保持不变。此次变更是基于公司战略转型及业务发展,原名称和简称已无法准确反映公司当前和未来的主营业务。新简称“美湖股份”已在市场上形成较强品牌知名度,得到投资者和客户认可。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将于2025年3月20日起实施。

  宁波建工601789)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建工集团”)于近日收到招标人湖州产投凤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及招标代理人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根据《中标通知书》,建工集团为湖州产投凤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凤凰西区单元FH-02-03-04B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项目中标单位。中标价为4.24亿元,工期为850日历天。

  福达股份603166)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与相关方签署《关于股权收购及投资的框架协议》,拟在满足一定条款和条件下,通过分期增资方式获得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坂科技”)股权,首期以增资1800万元方式获得6%的股权;在标的公司达成约定的条件后,二期以增资3300万元方式获得11%的股权,同时投资5400万元通过收购方式获得丙方18%股权。在完成上述投资后,公司最终获得长坂科技的35%股权。另外,公司在通过增资方式成为长坂科技股东后,拟与长坂科技共同出资设立福达长坂机器人零部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长坂科技认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投资的资产金额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永安行603776)公告称,2025年3月14日,公司与上海哈茂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上海哈茂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4,028.71087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这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上海哈茂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此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永安行公告称,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孙继胜正在筹划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会引起公司的控制权变更。2025年3月14日,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孙继胜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3272万股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同时,上海哈茂的实际控制人杨磊与上海云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1436万股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此外,孙继胜放弃其持有的3295万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安排生效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变更为上海哈茂,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磊。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17日复牌。

  福达股份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与高峰、娄宪芝、扬州星辰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扬州瑞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扬州青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股权收购及投资的框架协议》,拟在满足一定条款和条件下,通过分期增资方式获得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坂科技”、“标的公司”)股权,首期以增资1800万元方式获得6%的股权;在标的公司达成约定的条件后,二期以增资3300万元方式获得11%的股权,同时投资5400万元通过收购方式获得标的公司18%股权。在完成上述投资后,公司最终获得长坂科技的35%股权。另外,公司在通过增资方式成为长坂科技股东后,拟与长坂科技共同出资设立福达长坂机器人零部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7000万元,长坂科技认缴出资3000万元。合资公司的主要营业范围包括生产各类机器人零部件。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据悉,标的公司是一家从事精密传动部件研发制造公司,致力于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精密丝杠产品、专用机床设备领域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与经验。本次合作事项旨在推动公司立足现有新能源业务寻求外延式发展,加速开拓人形机器人业务,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江航装备于3月17日发布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内容如下:以总股本79133.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122.05万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据江航装备发布2024年年度业绩报告称,公司营业收入10.93亿元,同比下降9.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5亿元,同比下降35.02%;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6元,去年同期为0.24元。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从事航空装备及特种制冷两大业务,涉及涵盖航空氧气系统、机载油箱惰性化防护系统、飞机副油箱等航空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修理,以及军民用特种制冷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航空氧气系统、机载油箱惰性化防护系统、飞机副油箱、敏感元件、氧气地面设备、军用制冷设备、民用制冷设备。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省优秀创新型企业及省产学研联合示范企业、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理事单位、省航空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公司成功获批航空氧气系统安徽省重点实验室,被认定为首批省科技领军企业、合肥市首批总部企业。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国防科学技术一等奖、国防科学技术三等奖、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等国家级以及军队、省部级、地市级、航空工业集团单位等科技奖项60余项,累计授权专利809项。

  国芯科技公告,公司股东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魏宏锟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合计减持251.48万股。

  湘油泵公告,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5年3月20日起由“湘油泵”变更为“美湖股份”。

  南京商旅600250)公告称,截至2025年3月17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审核工作。此前,公司已完成一系列相关动作,包括披露停牌、复牌公告,审议通过重组预案、草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文件,以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等。此次重组,南京商旅拟收购控股股东旅游集团持有的黄埔酒店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旨在推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同时,在本次交易中,黄埔酒店资产质量和经营能力优异,交易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业绩质量,推动公司持续转型,且上市公司将积极布局中高端酒店业。但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浪莎股份公告,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河南健芝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内裤产品提及“浪莎”品牌产品,经自查核实,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从未与该公司建立任何业务合作、品牌授权或产品生产关系,其生产、销售行为与上述各方无任何关联。公司将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核实工作,待有进展将及时披露,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航天信息600271)公告称,公司及诺诺公司不持有杭州兑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杭州兑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股权,也不存在除平台推广服务类业务外的其他业务合作,诺诺公司从未授权其以“诺诺网”名义开展任何诱导性营销活动。诺诺公司已终止与兑捷公司等相关方业务合作,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诺诺公司目前已暂停了平台推广服务类业务。

  九鼎投资600053)发布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及说明公告,针对媒体对借贷宝“电子签”事项的报道,公司指出部分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内容不属实:

  报道一:“借贷宝所属集团为九鼎投资…”;报道二:“借贷宝运营主体为成都借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璐,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缴资本为20万元,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B座32楼,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该公司所属集团为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为上交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九鼎投资…”;报道三:“借贷宝的背后,隐藏着包括九鼎投资等知名投资机构的身影…”。

  该公司澄清:借贷宝产品是成都借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成都借宝)旗下品牌,公司与报道中所述成都借宝、人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人行科技)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历史管理的基金从未参与过成都借宝和人人行科技的投资。公司除作为软件使用用户使用过该产品的部分功能外,不存在与成都借宝、人人行科技及其下属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的情况。

  3月16日,福达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拟通过分期增资及收购股权方式获得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合计35%股权。首期增资1800万元获得6%股权,二期增资3300万元获得11%股权,同时投资5400万元收购18%股权。此外,福达股份拟与长坂科技共同出资设立福达长坂机器人零部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福达股份认缴出资7000万元。福达股份方面表示,本次增资及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将推动公司加速开拓人形机器人业务,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海亚虹603159)公告称,为继续履行相关协议中的承诺,持股5%以上股东谢亚明先生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20万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不超过280万股;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即不超过140万股。本次减持完成后,谢亚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悦先生将继续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继续自行持有的合计占比公司总股本23.01%的表决权。

  上海亚虹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谢亚明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20万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永安行晚间公告,2025年3月14日,哈啰集团全资子公司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哈茂”)与孙继胜、常州远为、索军、陶安平及黄得云签署了《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孙继胜、常州远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索军、陶安平、黄得云之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哈茂协议受让孙继胜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远为,以及索军、陶安平及黄得云合计持有的32,721,710股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67%);同日,上海哈茂的实际控制人杨磊与上海云鑫签署了《关于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杨磊协议受让上海云鑫持有的14,363,882股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0%)。

  同日,上海哈茂、杨磊与孙继胜签署了《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杨磊与孙继胜之表决权放弃协议》。孙继胜放弃其持有的剩余32,954,80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13.77%)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安排生效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孙继胜;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及表决权放弃安排生效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上海哈茂,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磊,公司控制权发生了变更。

  此外,为进一步巩固杨磊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上海哈茂拟以11.70元/股认购不超过71,819,411股永安行股份,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4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杨磊及上海哈茂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进一步增加为118,905,003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8.21%。公司股票3月17日起复牌。

  虹软科技公告称,南京瑞联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资金安排需要,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03.51万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前述减持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福达股份晚间公告,公司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推动公司立足现有新能源业务寻求外延式发展,加速开拓人形机器人业务,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与高峰、娄宪芝、扬州星辰制造技术有限公司、扬州瑞祥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扬州青缸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关于股权收购及投资的框架协议》,拟在满足一定条款和条件下,通过分期增资方式获得长坂(扬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坂科技”)股权,首期以增资1800万元方式获得6%的股权;在长坂科技达成约定的条件后,二期以增资3300万元方式获得11%的股权,同时投资5400万元通过收购方式获得长坂科技18%股权。在完成上述投资后,公司最终获得长坂科技的35%股权。

  另外,公司在通过增资方式成为长坂科技股东后,拟与长坂科技共同出资设立福达长坂机器人零部件合资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定通过为准,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7000万元,长坂科技认缴出资3000万元。合资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有生产各类机器人零部件。上述投资的资产金额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表示,长坂科技是一家从事精密传动部件研发制造公司,致力于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精密丝杠产品、专用机床设备领域方面具有较强的能力与经验。公司本次增资及收购标的公司股权,是为了充分发挥公司与标的公司在生产技术、上下游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效应,形成优势互补,推动公司加速布局人形机器人、智能装备等领域,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

  湘油泵晚间公告,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5年3月20日起由“湘油泵”变更为“美湖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3319”保持不变。

  虹软科技公告,股东瑞联新产业300832)因资金安排需要,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03.51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1.17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2.34万股。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东方集团600811)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17日停牌1天,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东方,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3月16日,东方集团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函件指出,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需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进行特别风险提示。同时,公司需在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

  3月16日晚间,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600811.SH)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24号,简称《告知书》)。东方集团2020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对东方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900万元,对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宏伟,时任董事长、时任总裁孙明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财务总监党荣毅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收到的《告知书》认定情况,东方集团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17日起停牌,将于2025年3月18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东方集团”变更为“*ST东方”。

  《告知书》称,经查明,2020年至2023年,东方集团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8.97亿元、48.65亿元、65.43亿元和8.25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下同)的25.20%、32.05%、50.44%和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38.75亿元、48.44亿元、65.30亿元和8.24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29.57%、45.43%和11.45%。东方集团2020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2月,东方集团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0年至2022年的半年度、年度以及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调整。

  证监会认为,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对于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孙明涛、党荣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董事会秘书康文杰,时任副总裁戴胜利,董事、副总裁张惠泉,监事会主席吕廷福,时任监事刘艳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宏伟作为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东方集团2022年和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和成本,导致东方集团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张宏伟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孙明涛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党荣毅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康文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戴胜利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张惠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吕廷福、刘艳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张宏伟、孙明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党荣毅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月14日,东方集团收盘价为0.92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同日,东方集团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提出如下监管要求:一是公司应当维护公司正常运行,认真配合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二是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等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每5个交易日披露1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三是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7条等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

  上海亚虹发布公告,股东谢亚明拟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20万股,即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东方集团3月16日公告,当日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查明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对此,证监会将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当晚,上交所向东方集团下发监管工作函称,东方集团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规定,东方集团股票将于3月1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17日停牌1天,自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东方,日涨跌幅限制为5%。

  证监会查明,2020年至2023年,东方集团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

  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38.97亿元、48.65亿元、65.43亿元、8.25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下同)的25.2%、32.05%、50.44%、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38.75亿元、48.44亿元、65.3亿元、8.24亿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29.57%、45.43%、11.45%。东方集团2020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指出,上述违法事实,有东方集团相关公告、合同文件、财务资料、会议资料、银行流水、情况说明、相关客户和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证明。

  2024年2月,东方集团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0年至2022年半年度、年度以及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调整。

  证监会认为,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对于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孙明涛、党荣毅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康文杰、戴胜利、张惠泉、吕廷福、刘艳梅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宏伟作为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东方集团2022年和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和成本,导致东方集团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构成《证券法》所述违法行为。

  证监会拟决定:对东方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张宏伟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孙明涛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党荣毅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康文杰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戴胜利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张惠泉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吕廷福、刘艳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张宏伟作为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孙明涛作为东方集团时任董事长、时任总裁,组织、参与、实施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张宏伟、孙明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党荣毅作为东方集团时任财务总监,参与、实施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党荣毅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当晚,上交所向东方集团下发监管工作函称,东方集团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自证监会2月28日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后,东方集团股价连续跌停。3月12日东方集团股价曾上演“地天板”行情,强势涨停,但次日又开启“跌停模式”。

  东方集团3月14日收盘价为0.92元/股,低于1元。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东方集团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3月16日晚间,湘财股份600095)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由湘财股份通过向大智慧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湘财股份表示,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3月16日,湘财股份与大智慧签署了《吸收合并意向协议》,湘财股份拟通过向大智慧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同时拟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双方同意就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案、换股价格、债权债务处理、员工安置、异议股东保护机制等安排进行沟通、论证、协商后,在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中进行约定。

  公告显示,上述意向协议仅为双方就本次重组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将以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文件内容为准。此外,本次重组及正式交易文件尚需提交双方各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地推进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湘财股份提醒,截至目前,本次重组的具体合作方案以双方进一步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本次重组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湘财股份和大智慧的渊源颇深。早在2014年8月,大智慧及全资子公司财汇科技拟与湘财证券股东签署《重组意向书》,拟通过向湘财证券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大智慧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湘财证券100%的股份,定价原则上不超过90亿元。不过后因大智慧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重组终止。

  2020年8月份,哈高科(现更名湘财股份)通过收购新湖集团持有的大智慧15%股权,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哈高科表示,此次收购有助于其构建金融科技平台,强化资源整合能力,发挥协同效应。

  2020年,哈高科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湘财证券99.7273%的股份,湘财证券成功借壳上市。2020年7月,哈高科正式更名为湘财股份。

  截至2024年12月3日,湘财股份持有2.54亿股大智慧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2.66%。湘财股份12月份的公告显示,为了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流动性,公司拟择机减持持有的大智慧股份,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确认大智慧股票具体出售时机、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等。

  两家公司在业务上合作较多。湘财股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湘财证券和大智慧在2014年以湘财证券陆家嘴营业部为试点,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合作,将陆家嘴营业部打造成行业领先的互联网营业部。公司与大智慧在软件、资讯以及直播等方面维持稳健的合作关系,湘财股份也会每年在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与大智慧之间的关联交易作年度预计和审议。

  近年来,湘财股份的股权和管理层均发生了一定变动。2024年7月,湘财股份发布公告称,鉴于新湖控股目前控制的财商实业持有湘财股份5亿股股票,且湘财股份属于上市券商股,具有较高投资价值,浙商资产计划通过控制杭州金新及财商实业,从而取得湘财股份17.49%的相应权益。

  最终从持股比例变化来看,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湖中宝持有湘财股份比例由59.4%降至41.9%,其中新湖中宝持股比例17.8%,浙江国资控制的财商实业持股17.49%。持股比例虽有变更,但目前新湖控股仍为湘财股份实控人。

  2025年1月份,湘财股份的董事长发生变更,陈健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该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陈健不再兼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公司选举史建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史建明将不再担任副董事长。

  业绩表现来看,湘财股份此前披露子公司湘财证券2024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2024年度,湘财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15.18亿元,实现净利润2.15亿元。

  富信科技发布公告,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洪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875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01%;监事会主席梁竞新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27%;监事王长河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55%。前述减持计划期间均为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东方集团发布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24号,以下简称“《告知书》”),认定公司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

  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3月17日停牌1天,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湘财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与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正在筹划由湘财股份通过向大智慧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大智慧发布公告,公司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正在筹划由湘财股份通过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东尼电子603595)发布公告,股东张英女士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17.4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4%),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决定。

  永吉股份603058)发布公告,股东张海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从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7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5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

  3月15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花王603007)”)发布公告,ST花王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威动力”)55.5%的股权,交易对价预估为6.66亿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传播星球App产业观察家洪仕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举措标志着ST花王将正式进军新能源领域,旨在摆脱传统园林工程业务增长困境,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ST花王专注生态景观领域二十余载,始终坚持绿色低碳环保理念。ST花王主营业务聚焦园林工程施工,因房地产项目增速放缓,订单减少,市场竞争加剧,利润空间被压缩,加之难以适应城市景观新需求,业务增长陷入瓶颈。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尼威动力专注于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高压燃油箱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具备从产品设计、测试验证到规模化生产的全套业务体系。

  财务数据显示,2023年和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亿元和6.7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33.3万元和6995.34万元。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相关零部件已成为汽车零部件行业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新能源汽车配件行业前景广阔。根据公告,本次交易完成后,ST花王将正式进军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金属高压油箱业务领域。这不仅是公司秉持绿色低碳理念开辟全新增长路径的关键之举,更能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交易对方承诺,尼威动力2025年至2027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金额不低于3.2亿元。

  众和昆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柏文喜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ST花王所处的园林绿化行业竞争激烈,进入门槛低,市场参与者众多,加上产业传统、依赖地方基建投资、回款周期长等因素,原有业务增长乏力。本次交易是其转型的关键一步,有望借助新能源业务开辟新的增长路径。

  根据近年财报数据,ST花王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66亿元、1.96亿元和1.5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93亿元、-2.28亿元和-1.83亿元。

  ST花王此前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24年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8亿元至-8.5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因破产重整事项丧失融资功能,供应商诉讼致使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收款渠道受阻、回款难度加大、周期延长,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又因债务诉讼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影响项目招投标资格,对项目施工进度、业务拓展及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利润大幅下滑。

  本次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控制股权的人将变更为ST花王,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徐良,尼威动力将成为ST花王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有望迅速提升公司营收与净利润。未来,ST花王将积极推动生态景观与新能源业务深层次地融合,在绿色低碳理念下,促进人才交流与市场渠道打通,实现全要素协同发展。

  洪仕宾认为,新能源领域的广阔前景为ST花王提供了战略转型的机遇窗口。但转型之路并非坦途,ST花王需要在整合过程中,妥善解决管理模式差异、技术融合以及市场协同等问题,以充分释放尼威动力的增长潜力。同时,面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市场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挑战,公司还需提前制定应对策略,强化自身的风险抵御能力。

  乐鑫科技3月15日公告,公司拟定增募资不超过17.78亿元,用于Wi-Fi7路由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Wi-Fi7智能终端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于RISC-V自研IP的AI端侧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乐鑫科技本次定增计划发行股份数不超过约1122万股。发行价格将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乐鑫科技表示,随着网联化及智能化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全球物联网市场正成为一个突破性发展的巨大市场。丰富的物联网应用场景对与之配套的产品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随着用户对智能化功能需求的增加,终端设备需要支持更加丰富的AI运算需求。

  乐鑫科技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Wi-Fi芯片、模组的研发、设计及销售,在该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技术开发经验,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通过增加路由器配套产品完善公司产品的应用场景,通过升级至Wi-Fi7技术提升公司产品的连接能力,通过研发基于RISC-V自研IP的端侧AI芯片提升公司产品的处理能力,从而在生态体系层面完成对公司产品的迭代升级,逐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并以产品技术的更新换代进一步赋能物联网行业。

  根据此前发布的业绩快报,乐鑫科技2024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0.07亿元,同比增长40.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0亿元,同比增长149.54%。乐鑫科技表示,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下游各行各业数字化与智能化渗透率不断提升,以及2023年至2024年的新增潜力客户逐步放量。